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在何地申報個稅
文章出處:個稅網 2018-08-21
問:我公司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發放的工資、薪金應在何地申報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的規定,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因此,該公司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發放的工資、薪金應該依法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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